理论政策 / theory of policy
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,这20个县获得激励

作者:    时间:2019-03-12


近日,农业农村部网站对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初步名单进行了公示,天津市西青区等全国20个县(市、区)入选。


根据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》,综合评价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,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省份推荐的激励候选县相关材料,研究提出了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。



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

  • 天津市西青区 

  •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 

  • 山西省介休市 

  • 上海市崇明区 

  • 浙江省龙泉市 

  • 福建省永春县 

  • 江西省横峰县 

  • 河南省兰考县 

  • 湖北省京山市 

  • 湖南省长沙县 

  • 广东省四会市 

  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 

  • 海南省琼中县 

  • 重庆市南川区 

  • 四川省武胜县 

  • 云南省安宁市 

  • 陕西省韩城市 

  •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 

  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 

  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


根据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》,激励县(市、区),将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获得适当倾斜支持。中央财政激励资金下达后,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激励资金下达到及激励县。财政较好的省可统筹自有财力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。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“厕所革命”整村推进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建设。同时,省级财政部门、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激励县加强激励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激励措施。


编辑:刘旭岩